致相关单位函
各市政、交通、建筑、桥梁、基础等相关施工建设单位及个体个体客户: 你们好!江苏徐州神宇重工有限公司、江苏徐州鹏达基桩工程机械研究所特向您们友情提示:我公司员工苏宝玉、袁奎星、张新贻、李传海于2008年底,与我公司先后解除了劳务合同关系。如相关单位再与上述人员有业务、经济及其它形式的交往,纯属上述人员的个人行为,江苏徐州神宇重工有限公司、江苏徐州鹏达基桩工程机械研究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特此声明和提示!